2011年4月6日 星期三

[留學申請] 匯票(Money Order)和財力證明申請方式

今天跑去買「匯票(money order)」、辦「財力證明(存款餘額證明)」和去臺銀開戶,明天打算把申請資料寄出(寄郵局 EMS 到美國就花了我 NTD 300...而且還要六~七天才會到...囧!第一次辦這些東西,還真有點小緊張。(呼呼~)

由於網路上資訊不足,出發前還特地打電話問了很多家金融機構,選了匯費最便宜的郵局(NTD 160),到了總行才知道已經不接受金額太小的匯款了,到最後還是奔向臺銀的懷抱。匯票需要到「外匯部」辦理,持身份證填妥匯款單(水單)並繳費(若持美金要承擔匯差)後就可以拿到囉。我買的是 USD 5004 / 06匯率 @ 29.115NTD 1,456)的匯票,加上匯費 NTD 150和郵電費 NTD 150,共 NTD 1,756